工人工资优先权案例(工人工资优先权的法律依据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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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破产工人工资怎么解决

公司申请破产员工工资由公司的破产财产进行清偿。

法律分析:公司破产后,企业员工的工资应当优先清偿。

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,可以依法申请破产清算。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,首先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。企业职工的权利在企业破产时应当放在首位得到保护,破产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。

企业倒闭员工工资在破产清算资产处置收入中优先清偿。

公司申请破产清算,员工可以找管理人发放欠薪。由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时,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就自动终止了。公司破产,公司应当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。如果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,也要依法支付。

农民工工资优先权的法律依据

1、法律依据: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,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及有关法律规定,制定本条例。 第二条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,适用本条例。

2、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当前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工作的通知》 第二条 要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作用,对农民工申请人开辟绿色通道,对案件特别是群体性申请或上访案件,要及时受理或处理,优先安排解决。

3、工资优先权有什么法律依据 工资优先权的存在,可以使工资债权得到优先清偿,如果没有工资优先权的存在,工资债权只能与其他普通债权一起获得清偿。工资优先权的加入对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内容,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。

4、法律主观: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后,用人单位需要偿还多项债权的,如果无法全部清偿时,农民工工资优先于抵押债权受偿。

优先权六个月改成十八个月

1、其中最受关注的是第四十一条: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,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,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。(注:原相关规定为六个月)优先受偿权期限延长,施工企业重大利好。

2、其中最受关注的是第四十一条: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,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,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。

3、十八个月是除斥期间,为法定不变期间,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。

4、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。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,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。

5、据此,当事人要进行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申请的话,要根据上述规定的六个月内及时进行维护。优先受偿权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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